经营范围:(一)筹募慈善物资。筹募、管理慈善资金、物资,建立各类专项基金、冠名基金;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捐赠款物;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二)开展公益援助。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等领域开展各种救助活动,参与和推动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兴办慈善实体,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三)参与应急慈善。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在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协调引导下,依法开展或者参与募捐和救助活动;及时分配或者使用募得款物,提高慈善资源使用的效率。(四)开展慈善服务。组织慈善志愿者(义工)队伍,开展各类慈善公益活动,建立慈善志愿者(义工)服务激励机制,推动完善慈善志愿者(义工)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五)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增强慈善意识;编印有关慈善事业的书刊、资料等,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学习国内外慈善相关的理论、方法、经验,提高慈善工作者的从业能力。(六)促进合作交流。加强与省内外、港澳台地区及国际慈善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其他慈善机构的慈善活动。(七)加强基层建设。发挥行业引领,健全慈善三级网络,夯实工作基础,指导乡镇(街道)慈善代表处、村级工作站等开展工作,促进基层慈善健康发展。(八)开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慈善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