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土地整治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园艺服务;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工程管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灌溉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