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文艺创作;摄影扩印服务;音响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