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艺产品销售;园艺产品种植;农业园艺服务;水果种植;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种植;植物园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