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建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输变电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城市与道路工程、架线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