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打印机、复印机及周边耗材、电脑、办公软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文体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器材、电线电缆、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机动车设备、照明材料、健身器材、酒店设备、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包装材料、服装、花卉、鞋帽、家居用品、家具、卫生洁具、农产品、管道设备、制冷设备销售;监控设备、多媒体设备安装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