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