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及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服装、摄影器材、舞台道具的租赁;影视策划;影视文化项目的开发;文学创作;企业一般事务代理;会务会议服务;演艺经纪(持证经营);舞台造型设计;摄影服务;设计、制作(持证经营)、代理、发布广告;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医药信息咨询(不含药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