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总体部署,领导、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工作,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面性安排,维护社会稳定。
2、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抓好政法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出提高政法干警素质的措施和建议。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3、指导、检查政法各部门严肃执法,负责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和重大业务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影响大、政策性强的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查处,使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研究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性问题,及时分析社会治安形势,为县委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4、组织、协调、推动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督促指导协调各项措施的落实,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总体部署,领导、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工作,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面性安排,维护社会稳定。
2、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抓好政法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出提高政法干警素质的措施和建议。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3、指导、检查政法各部门严肃执法,负责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和重大业务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影响大、政策性强的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查处,使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研究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性问题,及时分析社会治安形势,为县委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4、组织、协调、推动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督促指导协调各项措施的落实,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总体部署,领导、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工作,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面性安排,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