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承担辖区内的土地资源及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协助并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规划条件编制、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协调工作;协助做好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土地、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纠纷调处和地质灾害防治;协助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技推广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配合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查处工作;开展辖区内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