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报道,引导社会热点,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推进特色新型智库建设;负责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两微一端”新媒体等传播媒介的采编、出版、印刷、发行、开发、推广、管理和技术研发、维护服务等工作;坚持多元发展思路,探索媒体融合发展的广告经营管理业务和盈利模式;组织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视听节目创作生产,制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节目,建设具有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