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协调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联动、联合执法工作;承担跨区域执法任务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污染防控防治工作;负责管辖水域搜寻救助现场的水上交通管制,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水上搜寻救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有关行政辅助工作;完成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