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服务保障,推动人才工作高质量开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履行职责有机统一,不折不扣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落实到人才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拟定全盟人才政策,参与实施重大人才项目及课题;协助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交流等活动;承担人才教育培训、协调联系服务,人才走访慰问,人才服务保障等工作任务;协助建立符合我盟实际的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全盟人才信息库。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有关工作要求,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盟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