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办公用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