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1.依法管理全县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安全。1.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县级机关及其他方面的重要档案、资料。2.对馆藏档案开展清查、鉴定和保护,实施科学管理。4.开展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推进档案文化建设。5.征集、整理、编纂县委重要党史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有关中共党史、中共地方党史的信息资料,研究、编撰地方党史专著,编辑出版重要党史书刊。6.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开发档案资源,编辑出版档案史料,推进档案信息化,向社会提供利用。(三)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