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环境保护监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石灰和石膏制造;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