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信息技术的研发、咨询及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网络设备、电子元器件的研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维修及维护服务,弱电工程设计安装,综合网络布线,系统集成,电脑平面设计,美术设计制作。(以上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