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摄影扩印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电影摄制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家用电器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