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宣传、广播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台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三)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设备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四)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新技术科研应用等工作。组织策划执行线上线下活动。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包括广播、电视、新媒体、户外、楼宇、移动工具),企事业形象活动的策划、执行,文化交流、会展庆典等技术咨询服务。(五)执行广播电视行业法规,负责完整传输中央、省广播电视节目,拓展网络经营工作。(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