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国家有关志愿服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志愿精神和志愿服务事业,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度和参与度;(二)开展志愿者招募、注册工作,协助政府统筹开发、整合优化及有效配置志愿服务资源,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三)开展志愿服务相关培训和专业督导,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能力建设;(四)反映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诉求,调处志愿服务活动中发生的纠纷,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五)倡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六)开展对志愿服务组织、服务项目和志愿者的表彰活动;(七)开展与国际、国内志愿服务组织的交流活动,推进项目合作;(八)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九)创办实体,开拓公益性服务领域,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累必要的资金,承担政府委托的社会公益工作。(十)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十一)以“乐龄志愿者”项目为核心广泛开展敬老、助老、陪伴等志愿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