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浮山、金岭山和午山(以下简称“主城三山”)项目建设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承担崂山区金家岭生态保护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主城三山”生态保护开发的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浮山生态公园(崂山区)、金岭山生态公园和午山公园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方案。负责“主城三山”财力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推进。负责综合协调推进“主城三山”工作,指导相关街道办事处做好“主城三山”土地补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管护考核等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街道对“主城三山”实行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区级“主城三山”专项资金。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