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对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业务指导等工作,提出加强青少年教育的意见建议。(二)负责动员和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五老”宣讲团等队伍,对青少年开展科技、文化等各类教育活动。(三)负责配合及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指导青少年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帮助青少年提高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四)负责发动社会力量,帮助青少年解决学习、工作、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五)承担区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六)完成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