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文设计制作;史料、史志编辑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摄影扩印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