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统一承担区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监督检查等职能。(一)负责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兽医医政、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蓄禽、生猪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渔业、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防疫等农业执法工作。(二)受理农业行政违法案件的举报、投诉,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三)依法组织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四)配合做好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以及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归档及管理工作。(五)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