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造林和更新;林木育苗;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服务;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防火服务;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化肥销售;土石方开挖,道路硬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给排水及照明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食用菌、中药材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