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公安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5个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辖区内市政方面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与处罚。侧重对具体管理范围内的道路设施的管理,建筑工地占、挖道、建筑垃圾等建筑工地方面管理与处罚;负责对通讯、公共照明等设施的监督与处罚。负责对城市规划、土地、工商、市容市貌、违法建筑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与处罚。负责对物业小区城市管理方面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对辖区内的园林绿化、旅游景点、环境保护、公共场所、文化市场、临时性市场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