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办理国务院确定的主要农副产品、国家专项储备、收购、调销、批发加工贷款和农业方面贷款、办理国家确定的小型农、林、牧、水利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办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各级政府的粮食风险基金的代理拔付;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存款结算业务;机车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责任险、人身意外险、长期寿险、健康险等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