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农村沼气、秸秆、薪柴等生物质能和用于农村生产生活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非化石农村能源开发利用节约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编制全省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开展农村能源资源调查统计与政策研究;负责全省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承担国家和省财政资金补助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的统筹推进工作;协助贯彻落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全省农村节能和农村能源碳交易工作,承担农村能源科技普及、教育培训、服务体系建设和国内外农村能源技术合作与交流;协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的调查研究、方案评审、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全省高原、丘陵、山区、平原等不同类型地区农村改厕技术模式总结推广;承担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等行政辅助工作等;开展农村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评估认定和职业技能鉴定;承担全省农村能源和农村人居环境数据建设与技术支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