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承担小学教育工作。实施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坚持按教育规律办学,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贯彻执行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落实教学任务,抓好教学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师德师风教育。负责学校自身建设,组织教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做好学交内部教职工调配、奖惩、工资福利及其他各项工作。提出教研教改的具体要求和研究课题并组织实施。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晨学校招生及学生管理等工作。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制订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并组织施。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办教育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