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市本级及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的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受理文化市场领域违法经营活动的举报和投诉。研究制定全市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执法、集中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有关工作。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承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