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市场营销策划;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摄影扩印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