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专业设计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