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