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反对邪教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承办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二.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活动,密切关注各类邪教组织的活动现状与动向,剖析邪教组织的本质和危害,编印发放各种反邪教的宣传资料。三.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深入有效地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公众识邪、防邪、拒邪、反邪的意识和能力。四.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帮助受邪教危害的群众脱离邪教组织。五.密切注意社会上邪教活动情况及动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报告或建议。六.参加协会间的群众性反邪教活动,促进民间反邪教组织的交流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