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的方针、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的政策、法规、措施,并监督执行;2、编制全区森林公安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分析,掌握林区社会治安动态,负负责全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专项治理工作;4、负责受理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5、编制全区森林公安机关用枪及弹药计划,对全区森林公安公务用枪底数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