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软件开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物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互联网信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