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承担机关应急值守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以及举报信息的接收、分转等工作,指导镇街(园区)应急值守工作。(二)承担机关政务值班工作。负责相关专网设备管理以及文电接收、转送工作。(三)组织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并组织实施。(四)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类、森林火灾类、水旱灾害类、地震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和灾情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联系区相关预警信息发布机构相关业务工作。(五)协助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的后方协调指挥有关工作。(六)协助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响应支援基层一般性灾害应急处置。(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