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智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任务;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让学生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式,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为全县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训练质量。指导学生正确运用康复设备和器具;协助残联做好全县0-6周岁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