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名胜风景区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休闲观光活动;租借道具活动;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艺创作;咨询策划服务;船舶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