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参与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认定、服务工作。负责县域内房地产市场服务工作,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拔付使用服务工作。负责为全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行业指导和服务。负责做好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等服务工作。负责县域内物业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县政府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投资项目工程的建设和协调。负责全县煤层气的推广及利用相关安全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小城镇集中供热、供水等工作。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