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公用事业行业管理、消防验收审查、园林绿化及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相关的措施、办法,并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贵池区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贵池区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安全监督和技术指导;制定贵池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定额和养护等标准,规范园林绿化市场;负责贵池区园林绿地的建设;承担贵池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受理、现场核查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东部新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与管理;指导东部新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东部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供排水、路灯建设及档案管理;指导东部新城物业管理,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和处理相关投诉;承办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