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产品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