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牢牢把握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2、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3、宣传贯彻档案、党史、地方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4、受档案主管部门委托,研究拟订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档案执法检查、指导全旗档案业务工作;全旗档案业务培训。5、承担旗本级档案资料和文献资料以及数字档案、政府公开信息的接收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统计等工作;6、承担档案、党史、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任务;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开展档案成果转化应用工作。档案相关理论研究、和宣传推广工作。7、承担中国共产党准格尔旗历史的研究指导、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工作;参与审核涉及中国共产党准格尔旗历史的影视作品、展览、新建纪念场馆等内容。8、承担准格尔旗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方案和业务规程;准格尔旗地方志的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咨询宣传等工作;准格尔旗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组织编纂、编辑出版工作,下级地方志书的审查指导、评审;方志馆规划建议、统筹布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