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新闻宣传方面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制定宣传计划,策划、组织、实施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对外宣传任务。负责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公共事件的新闻信息发布和新闻导向引导工作。做好中央、省、州广播电视节目的转播和县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结合县情,做好各类电视新闻、专题、栏目、文艺节目的采编、录制、直播、播出等工作;负责广告和相关创收项目策划、采制、审查、包装以及播出编排、管理工作;做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优化电视采编播设备;负责建设新闻通讯员队伍,定期组织全县新闻通讯员培训并进行业务学习。开发新媒体多种方式,孵化新媒体产品,多渠道宣传、展示乡城。完成好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