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制度。2.为辖区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3.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出血热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4.儿童保健。为0-36月婴幼儿建立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每年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1-2岁儿童至少2次。老人保健。对辖区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服务,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5.负责本辖区人民的防病治病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6.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和咨询服务;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进行治疗管理。7.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8.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