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的设计与开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及维护;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网站开发和维护;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