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等领域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工作;2.组织查处、督办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等领域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3.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全区文化旅游市场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4.承担全区“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5.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综合行政执法职责;6.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