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及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活动和文化下乡活动。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各种文化艺术人才,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组织全市业余文艺爱好者积极开展社区、广场、企业、校园、农村等各种群众文化演出活动。组织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小品、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文调研。做好群众文化业务档案管理。加强对乡镇、社区、企(事)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俱乐部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