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家政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打捞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储能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