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辅助档案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指导全县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农村、社区档案业务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承担列入进馆范围档案资料的指导、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开展档案保护和档案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开展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接收、技术指导工作。辅助档案主管部门开展全县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全县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档案宣传、研究、出版相关工作;开展档案陈列展览,编纂档案资料,为社会提供档案服务。承担全县党史资料征集、整理、编研工作;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全县地方志系统人员学习、交流、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党史宣传、纪念活动;审核涉及地方党的历史重要文稿、图书等,参与审核地方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影视作品、展览、纪念场馆的相关内容等。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清水河年鉴》编纂工作;组织全县年鉴撰稿人员培训;组织、指导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收集、整理史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